根据威建发[2006]5号文《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建设工程项目报监许可的通知》

各建设单位:
  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本着“弱化审批、强化监督、提高效能”的原则,市建委对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项目再次进行清理。现决定取消建设工程项目报监许可,该项工作由许可改为日常监督管理。
    
   特此通知。

   二○○六年二月二十四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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