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威建发[2006]5号文《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建设工程项目报监许可的通知》
各建设单位: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本着“弱化审批、强化监督、提高效能”的原则,市建委对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项目再次进行清理。现决定取消建设工程项目报监许可,该项工作由许可改为日常监督管理。 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六年二月二十四日